各位毕业生:请按照《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
祝同学们工作顺利!事业有成!
注意事项:
1.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时间6月20-22日,最后到卡务中心办理校园卡退费手续(校园卡无押金,仅退还卡中剩余金额)。
2.结业生返校凭结业证书到宿管办10号楼1楼(中国移动营业厅对面)办理留校住宿手续。
3.毕业生须将《离校程序单》交至二级学院办公室,未交或遗失将无法办理后续其他相关手续。
温 馨 提 示
亲爱的同学们,在你们离校之即,请妥善处理好自己的毕业相关资料,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学习。祝所有毕业生同学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常见问题
1. 户口迁移证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一般统称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至武汉市市内单位发放为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至非武汉市单位发放为户口迁移证。
2.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①入学时户口已迁移至学院: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报到证上标注的报到单位办理落户手续。
②入学时户口未迁移至学院:报到单位名称与就业单位名称相同,说明就业单位接收户口,若本人希望将户籍迁移至就业单位,可凭报到证、家庭户口本到原籍所属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再凭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就业单位落户。
3.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过期了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有效期可见证件备注栏,请同学们尽量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如果超过期限,迁入地派出所不同意落户,可携带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到迁出地派出所(即月湖街派出所)办理延期手续。
★毕业生档案邮寄说明
1.学院依据《报到证》及毕业生《档案邮寄通知单》回执单,邮寄至相关部门。
2. 毕业生可通过EMS或就业信息网“档案接收地址”栏目进行查询。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说明
1.《介绍信》要妥善保管,一经开具,一般不再更改、补发。
2.毕业生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回执单》邮寄二级学院党总支收,于9月初集中转交组织部保管。
★报到证遗失补办及改派相关事宜
1.报到证遗失补办:
办理时间:6月24日当天,以及7月份之后的每周三上午。
办理材料:刊登《报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在湖北省省属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如《楚天都市报》《武汉晨报》等。格式:遗失声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6届毕业生某某遗失报到证,特此声明作废。
2.报到证改派:
办理时间:6月24日当天,以及7月份之后的每周三上午
①更换就业单位。办理材料:a、报到证原件;b、原单位退函;c、新单位协议书或接收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d、身份证复印件。
②办理户档托管。办理材料:a、报到证原件;b、托管中心接收函;c、若就业单位可接收户档,毕业生必须提供单位允许户档自行解决证明原件;d、身份证复印件。
③毕业前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就业。办理材料:a、报到证原件;b、单位协议书或接收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c、身份证复印件。
④报到证改回原籍(报到证不派遣至就业单位)。办理材料:a、报到证原件;b、若就业单位可接收户档,毕业生必须提供单位允许户档自行解决证明原件;c、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①报到证改派在7月至9月由学院统一到湖北省毕办办理,不允许学生个人办理;10月之后学生凭相关材料先到学院办理改派申请,再由个人至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程序;报到证改派的期限为2年以内;改派手续可代办,须本人委托书背面粘贴双方身份证复印件;②报到证领取:学生一般可在7个工作日后领取。③户口迁移证改签:凭修改后的新报到证和未更改户口迁移证到月湖街派出所更改户口迁移证。